茶馆开在清代大院 老宅百名后人诉至法院求保护
2014-06-03 11:39:15
编辑:川图网 www.wepics.cn
茶馆开在清代大院 老宅百名后人诉至法院求保护
本报讯 阆中市一座历经100多年历史的老宅院入列该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在安放标识碑具体位置时,老宅的后人与老宅的现任使用者程某发生了争执。近日记者获悉,该事件终于有了结果,文物标识碑在该市文物管理局的指导下得以安放。同时,在文物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维修前,程某可以继续经营茶馆,维修后享有优先经营权。
百年老院里开起了茶馆
在阆中市金垭镇琳琅居委会王爷庙街,有一座历经一个多世纪的清代程氏老宅院,其结构为前堂、中堂和后堂均以天井相联贯通成为一个整体,由于有几代人居住在此,后人便称该建筑为“五世同堂”,供程氏后人进行祭祖等活动。
记者从该市文物管理局了解到,该院占地面积为879平方米,属清代川北民居建筑。鉴于其文化价值,2010年2月9日,“五世同堂”大院被阆中市政府批准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11月30日正式制作文物保护标识碑。2014年2月27日,阆中市文物管理局在该地安放标识碑时,遭到这里开茶馆的程某阻挠。
“五世同堂”起纠纷
原来,1974年,程某在程姓长辈的同意下,住进“五世同堂”大院的前堂。随着时间的推移,程某在前堂已居住40年,因前堂临街,程某还在此开设茶馆并经营多年。后来程氏其他后人与程某一家进行交涉未果,进而引发打架伤人的纠纷,致使双方矛盾加剧。今年3月,原告程某福、程某政等3人作为百多名程氏家族原告代表,将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程某按期拆除“五世同堂”大院内的各种设施,恢复原状,并要求法院判令将市级文物保护标识碑安放在大院内。
面对人数众多、时间跨度最长、产权不明的这一特别物权纠纷案件,阆中市人民法院水观法庭并未急着立案,而是立即围绕“五世同堂”老宅展开了两次深入细致的调查。今年5月13日上午,在了解了案件的始末后,水观法庭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金垭镇调解中心、水观法律服务所、10多名程氏后人代表、现使用老宅的程某夫妇共同进行协调处理。随后,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入手,法官们释法析理,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
经调解,双方达成将文物标识碑在文物管理局指导下安放,程某务必全面配合;在文物管理局统一指导维修前,程某可以继续经营茶馆,维修后享有优先经营权。
旷心怡 阆中记者站 邓斌
本报讯 阆中市一座历经100多年历史的老宅院入列该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在安放标识碑具体位置时,老宅的后人与老宅的现任使用者程某发生了争执。近日记者获悉,该事件终于有了结果,文物标识碑在该市文物管理局的指导下得以安放。同时,在文物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维修前,程某可以继续经营茶馆,维修后享有优先经营权。
百年老院里开起了茶馆
在阆中市金垭镇琳琅居委会王爷庙街,有一座历经一个多世纪的清代程氏老宅院,其结构为前堂、中堂和后堂均以天井相联贯通成为一个整体,由于有几代人居住在此,后人便称该建筑为“五世同堂”,供程氏后人进行祭祖等活动。
记者从该市文物管理局了解到,该院占地面积为879平方米,属清代川北民居建筑。鉴于其文化价值,2010年2月9日,“五世同堂”大院被阆中市政府批准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11月30日正式制作文物保护标识碑。2014年2月27日,阆中市文物管理局在该地安放标识碑时,遭到这里开茶馆的程某阻挠。
“五世同堂”起纠纷
原来,1974年,程某在程姓长辈的同意下,住进“五世同堂”大院的前堂。随着时间的推移,程某在前堂已居住40年,因前堂临街,程某还在此开设茶馆并经营多年。后来程氏其他后人与程某一家进行交涉未果,进而引发打架伤人的纠纷,致使双方矛盾加剧。今年3月,原告程某福、程某政等3人作为百多名程氏家族原告代表,将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程某按期拆除“五世同堂”大院内的各种设施,恢复原状,并要求法院判令将市级文物保护标识碑安放在大院内。
面对人数众多、时间跨度最长、产权不明的这一特别物权纠纷案件,阆中市人民法院水观法庭并未急着立案,而是立即围绕“五世同堂”老宅展开了两次深入细致的调查。今年5月13日上午,在了解了案件的始末后,水观法庭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金垭镇调解中心、水观法律服务所、10多名程氏后人代表、现使用老宅的程某夫妇共同进行协调处理。随后,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入手,法官们释法析理,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
经调解,双方达成将文物标识碑在文物管理局指导下安放,程某务必全面配合;在文物管理局统一指导维修前,程某可以继续经营茶馆,维修后享有优先经营权。
旷心怡 阆中记者站 邓斌
责任编辑:T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