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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城女孩指名道姓 街头张贴“寻贼启事”

朋友的朋友来家里蹭饭,与笔记本电脑和现金一起“失踪”
巴城女孩指名道姓 街头张贴“寻贼启事”
9日,巴城街头“寻贼启事”引起了路人的兴趣(部分内容本报已作处理)
“请帮我留意图片中的人,此人是小偷。”8日晚,巴城街头出现了多份内容颇为奇特的寻人启事,寻人者在启事中列出了这名“小偷”的姓名、籍贯、年龄,并附照片。记者探访发现,这不是某人的恶作剧,而是真实的“寻贼启事”。张贴启事的是一名巴城女孩,她表示启事中的内容绝对真实,且“小偷”还是自己朋友的朋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街头启事 附上照片指名道姓“寻贼”
“不管认识或者不认识的朋友们,请帮我留意图片中的人,此人是小偷,经常犯案。不管是亲人朋友或者陌生人都照偷不误,比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偷了不计其数,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希望好心的朋友们帮我们留意下。”9日一大早,巴城街头多处张贴了这样的启事。寻人者写出了小偷的姓名、籍贯、年龄,还在下方附上了其生活照,且留下了两个用作联系的手机号码。
这样特别的寻人启事,立即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好奇,许多路人驻足观看。对于启事的内容,不少市民认为,是真的,不然费这么多心思张贴启事干嘛?也有市民对启事内容表示怀疑,认为即使是真的要抓小偷,这种事也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普通市民的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寻人女孩 租住房三天内两次失窃
记者见到张贴启事的小张时,她和表妹正守候在江北客运中心。“我们就是来找小偷的,担心他外逃。”年仅20岁的小张说。她告诉记者,这个启事确实是她和朋友们连夜在巴城张贴的,反映的也是她和朋友们的亲身经历。
“这也怪我们自己不谨慎,太相信人了。”据小张介绍,她和表妹一个多月前才回到巴中,在巴城租房居住,并在江南开了一个刨冰摊。上月底的一天,刨冰摊上来了一个叫范三(化名)的年轻男子,是一个朋友的朋友,以前并不熟。因经常有朋友邀约友人到她和表妹合伙打理的刨冰摊照顾生意,所以对于范三的出现,她和表妹并不感到意外。
“听说他刚从外面回来,没什么事干。他经常主动帮我们收拾摊子、搬东西。”小张说,她们很快就把勤快的范三当成了朋友。后来,范三就经常到她们的住处蹭饭。
6月6日,小张突然发现放在租住房的钱少了600元,那是她和表妹打理刨冰摊攒下的钱。想起有朋友曾提醒说范三“手脚不干净”,又想起范三帮她们搬东西后没有归还房门钥匙,她于是质问范三,谁知范三搪塞一番后,居然拔腿溜了。
小张说,她发动朋友寻找范三,范三在网上向其朋友承认偷了钱。8日凌晨,她们在巴城一家网吧找到了范三,范三跟她们回到住处,并表示悔改。
“我又一次上当了。”小张说,8日下午,当她和表妹回家后,发现范三不见了,她的一部笔记本电脑和1070元钱也不见了,“范三的手机打不通了,不是他偷的还会是谁?”
为抓“小偷” 连夜张贴70份寻人启事
“我的笔记本电脑花了5300元买的,是我最贵的财产,而那些钱是我和表妹的全部积蓄。”小张说,报警之后虽然警察马上赶来调查,但是她担心迟迟抓不到范三,于是决定自己私下寻找。
“可以发寻人启事。”几个年轻人一合计,决定采用这种常用的办法。写好内容又打印了70份,8日傍晚,小张与几名朋友开始在巴城街头张贴,边贴边找人,一直到半夜才回家。
“我也觉得这样做有点不妥,但我顾不上这么多了。”9日上午,仍在巴城四处寻找范三的小张告诉记者,“东西肯定是范三偷的。第一次,他也承认拿了我们的钱,我录了音,还保存了聊天证据。我现在就想赶快找到范三,挽回我们的损失。”
9日下午,记者按照小张提供的联系方式欲与范三取得联系,但对方在QQ上无回应,手机也已停机。
最新进展
警方:已受理此案
9日上午,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教导员吴季业向记者证实,在接到小张报警后,该所已经受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对于小张指名道姓寻“小偷”的做法,吴季业明确表示不可取:“警方寻找嫌疑人都有一整套的程序。普通市民这样做肯定不妥。”
律师说法
此做法涉嫌侵权
律师冯剑认为,案件的侦办和对嫌疑人的确定应由公安机关来处理,只有在经过法院判决后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从民法的角度看,即便范三的偷盗行为被认定,但小张将范三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公布出去,并称其为小偷的做法,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如果最终认定范三没有偷盗行为,小张的行为还会构成诽谤、侮辱。”
记者 陈杨
责任编辑:T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