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手机 他被“附条件”不起诉
2014-06-24 14:03:12
编辑:川图网 www.wepics.cn
盗窃手机 他被“附条件”不起诉
本报讯 犯罪嫌疑人蒲某伙同他人盗窃一部手机,因未满十八周岁且有悔罪表现,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蒲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昨(22)日,记者从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去年1月,犯罪嫌疑人蒲某在学画时,伙同同学段某某盗窃了同学郭某某正在充电的手机一部。案发后,蒲某追悔莫及,向被害人当面赔礼道歉,其家人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的检察官,深入蒲某所在学校走访调查。经了解,蒲某在校表现一直较好,未出现过违纪违法情况,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萌生了盗窃财物的念头,实施了盗窃行为。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蒲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符合起诉条件,但蒲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且系初犯,在征询被害人和公安机关意见后,该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蒲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李泳龙 南充晚报记者 朱鸿伟
本报讯 犯罪嫌疑人蒲某伙同他人盗窃一部手机,因未满十八周岁且有悔罪表现,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蒲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昨(22)日,记者从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去年1月,犯罪嫌疑人蒲某在学画时,伙同同学段某某盗窃了同学郭某某正在充电的手机一部。案发后,蒲某追悔莫及,向被害人当面赔礼道歉,其家人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的检察官,深入蒲某所在学校走访调查。经了解,蒲某在校表现一直较好,未出现过违纪违法情况,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萌生了盗窃财物的念头,实施了盗窃行为。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蒲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符合起诉条件,但蒲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且系初犯,在征询被害人和公安机关意见后,该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蒲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李泳龙 南充晚报记者 朱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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