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首次纳入失业登记范围
2014-09-05 08:42:00
编辑:川图网 www.wepics.cn
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同等享受多项政策支持 记者近日从市就业局获悉,从本月开始,我市首次将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并打破户籍限制,允许其就近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同等享受多项就业创业政策支持。 据了解,过去,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只能回原籍办理失业登记。按照四川省日前修订出台的《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毕业证和常住地证明,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后,即可在当地享受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税收减免等公共就业优惠政策。同时,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失业登记时,经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也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我市在实行实名制登记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毕业生进行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及时掌握其就业动态和需求,做到离校不断线、服务不间断,为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登记范围,全面掌握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向、就业服务需求以及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就业创业等情况,可及时提供就业服务。”市就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每个高校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并对毕业生实名信息表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同时,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职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贾长春 攀枝花晚报记者 梁洪 实习生 马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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