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图网 首页 > 财经热点 > 我市印发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我市印发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购房补贴如果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了《攀枝花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者,可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房管局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A 普通商品住房 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及以下的商品住房。B 执行时间标准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标准是按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C 补贴范围核定在我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购房补贴。购买现房的,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为准进行核定;购买预售商品房(期房)的,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间为准进行核定。D 不符条件情况在2014年6月30日以前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撤销后重新再进行备案的,凡重新备案的买受人与前撤销的合同买受人属于同一家庭的(含未成年子女)同样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E 需要提供资料《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助发放表》(在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领取并填写);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审原件收复印件。(攀枝花晚报记者 陈西萍)
责任编辑:T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