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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将调整

川图网讯(记者 欧亚非)昨(1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资源节约,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作用,我市将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据介绍,调整后的每立方米生活取水地表水为0.08元,地下水为0.18元;工业取水地表水为0.10元,地下水为0.21元。

此外,从2015年12月1日起,将再次调整非水力发电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生活取水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0.10元和0.20元;工业取水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0.11元和0.23元。

责任编辑:T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