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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几家“享有”几家愁

川图网讯(实习生 罗利英 记者 刘晓丹)每到炎炎夏日,高温津贴必然成为一个热议话题。近几日,我市的最高气温已经超过35℃,然而,高温津贴的发放执行情况却“冷热不均”。

政策 气温35℃以上 露天工作有津贴

据了解,在高温天气期间,各地要指导帮助用人单位科学安排高温暑期的生产进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工作现场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的供应。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因生产需要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单位,在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顺延、缩短工作时间。

在高温补贴方面,根据2012年自贡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督促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与本单位工会或工会代表通过平等协商,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保护好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每天不低于10至12元的高温津贴,具体津贴标准按本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另外,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在剔除高温津贴后,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50元)。

调查 高温津贴“冷热不均” 建筑工人大多没有

然而,近日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得到的结果却是:像一些大的企业或单位,高温津贴发放较为及时;而像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送水工、快递员等,却很少拿到单位发放的高温补贴。虽然媒体和有关部门一再强调保障劳动者夏季高温权益,但人们总是发现:高温津贴很难拿到,高温假还是享受不了!对于大部分的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更像一个“传说”,面对老板的“克扣”,忍气吞声是大多数劳动者的无奈之举。

“往年最热的7、8、9月份,我们单位都向职工放了高温补贴的,每月200元,但今年还没开始发”,在某国企工作的周女士说,她只知道领了高温补贴,但是具体标准是多少说不上来。

“高温津贴?从来没有领到过,不过老板有时会发点解暑药,比如藿香正气水”,某快递公司工作的小王昨日中午顶着烈日,骑着电动车在汇东为客户送快递。曾珂是来自外地的一名打工者,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和开支,他经常在工地上揽活,夏天最热的时候常常在新建的高楼上安装玻璃。“安装玻璃也有高空作业的时候,高温天气容易发晕,但为了赶工期,大家还是坚持着工作。”他对记者说,在工地上干活,工资都是按天计算的,半个月或一个月结算一次,负责工地的单位不可能给他们发“高温补贴”,自己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高温补贴”这回事。

维权 无高温津贴 可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在走访中,记者还发现,部分单位和私营公司面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明确规定,有自己的“对策”:与高温补贴玩起了“躲猫猫”,只给员工发放一些藿香正气水或绿豆汤以代替。但该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最大限度保障高温津贴切实使用到高温劳动者身上。那么,没有享受到高温津贴的劳动者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可拨打自贡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8205759进行投诉。

另外,自贡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荣旭东还指出,劳动者如果没有享受到高温补贴,可找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解决。另外,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可在合同里面增加关于高温补贴的内容,以保证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能够拿到高温补贴。如果工作单位没按规定发高温补贴,可先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用人单位仍不发高温补贴,可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领取高温补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直接发放高温补贴金。

责任编辑:T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