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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亮剑”狠刹低保歪风 清退城乡低保1754户2567人 清退金额284919元

川图网讯(特约记者 许鹏 记者 徐昭磊 曾鹏程)富顺县从社会评价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个别乡镇在“低保”政策执行中,“人情保、关系保”等优亲厚友的情况较为突出。该县采取“点上深挖掘、面上全铺开”的形式,系统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预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的发生,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在全县26个乡镇全面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清理,共清退城乡低保1754户2567人,清退金额284919元。

引出全县低保问题

据富顺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今年3月,富顺县纪委就从社会评价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个别乡镇在“低保”政策执行中,“人情保、关系保”等优亲厚友的情况较为突出。“为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我们一改往年在全县范围内发文件,再由各乡镇根据文件自查的方式,而是组织联合调查组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对反映问题较多的乡镇的低保工作进行解剖挖掘,找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再在全县铺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重点整治乡镇的村组干部以及低保经办人员的近亲“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

经过前期的调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福善镇进入了联合调查组的视线。

福善镇共有13个行政村、1个社区,有1610人享受低保。“前期,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仅核对村组、社区干部亲属是否在享受低保待遇就是一项细致、工作量巨大的工作。”富顺县纪委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不打草惊蛇,县纪委首先以掌握村组和社区干部名单为由,要求各乡镇、街道上报村组、社区干部详细名单。

在4月初的时候,掌握了所有村组干部的名单后,纪委开始和富顺县公安局协调,指派专人对村组、社区干部户籍信息进行核查,找出其配偶、子女等近亲属的名单,再将这份名单交与民政部门进行核实,对照全县享受低保待遇名单逐一核对出村组和社区干部中家庭成员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最后,纪委派出工作组入村入户走访调查,村组、社区干部家庭成员中“吃低保”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是否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标准。

“还是有一些遗漏。”在走访中,一些村民反映还有一些“吃低保”的与村组干部有亲属关系。富顺县纪委决定扩大调查范围,对村组干部不在户籍内的子女、孙辈、外戚,甚至远房亲戚以及关系较好的朋友,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进行调查。

据统计,福善镇下辖1个社区13个村,有社区、村组干部173人,纪委派出4个工作组,对200多个户头,1000多人户籍信息进行调查,对福善镇71名村组干部享受低保的95名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进行逐一核查,通过调查核实,有59人不符合低保条件,不符合率达62%,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优亲厚友是主因

据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分析发现,在福善镇出现如此多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是由于村组干部对农户情况熟悉,而且往往各乡镇的低保起报工作须由村组干部承担,因此,村组干部将自己的亲属或者关系好的朋友列入低保对象获得利益。同时,由于相关政策和信息在农村极不对称,加之城乡低保起报在基层,因此村组干部在工作中的操作空间就比较大,从而让“吃点、拿点、占点”行为有机可乘。在调查中,县纪委还发现部分村干部有滥用职权问题,如一方面村组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有矛盾的户头实行打击报复,压报告不上报;另一方面将低保政策的执行作为弥补村办公室占地补偿、清运垃圾补助、村组干部待遇、在校大学生特殊待遇等。

最终,县纪委通过对福善镇低保工作的调查,共对该镇2名涉嫌优亲厚友的村(组)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对1名镇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1名分管领导实施“一案双查”,发放橙色警示卡一张,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全县清退2567人

完成对福善镇低保工作的调查已是5月中旬。对福善镇低保工作的解剖和分析结果,也引起了富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随即在全县26个乡镇全面开展为期4个月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并责成县纪委将福善镇低保剖析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在全县各大型会议上以此作为典型,告诫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各乡镇也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对福善镇低保解剖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自警,并组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如实填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

截至目前,全县共清退城乡低保1754户2567人,清退金额284919元。

6名村组干部被立案调查

据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目前农村低保每月补助的金额不高,但是低保人员可以在D级危房改造或者新农合报销方面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因而在部分地方,低保便成了大家追捧的“香馍馍”。

记者从富顺县纪委了解到,在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中,还发现个别村仍在低保工作上有“优亲厚友”和“滥用职权”的问题,为不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和自己办理惠民政策。

经查,在富顺县骑龙镇的某村,村主任近亲属中,共有5人享受低保或五保政策,该村的村妇女主任家里有两辆汽车,但近亲属中也有6人享受低保政策,且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期间,只上报了侄女和侄儿,其余人员均未上报。此外,该村妇女主任还在2011年的D级危房改造中,以当时只有17岁的儿子的名义上报,享受财政补助1.6万元,为本户修建房屋。“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村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均没有通过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因此,鉴于该村在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纪委决定对该村村主任和妇女主任进行立案调查。该村的村支书明知有人不符合D级危房改造条件却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通过民主测评就签字同意上报,对此,纪委也同时对该村村支书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富顺县共对6名涉嫌优亲厚友的村(组)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对1名镇干部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对1名分管领导实施“一案双查”,发放橙色警示卡一张,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查漏补缺建章立制

发现问题后如何建章立制,规范办事程序?记者从富顺县纪委获悉,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立足于立查立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一是为规范办事程序,堵塞漏洞,建立《低保信息核对机制》,通过100%入户调查,确保准入条件的真实性;注重民主评议,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强化部门联审机制,确保低保审核真实不走样。二是制定《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三是健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责任编辑:T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