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交警配枪上路执勤 遇到抢劫等情况可开枪
2014-10-27 13:25:22
编辑:川图网 www.wepics.cn
川图网讯(记者 叶艳)连日来,细心的市民可以发现,街上除了全副武装的特巡警实行不间断巡逻以外,负责处理交通事故、道路秩序维护等的一线执勤执法交警的腰间多出了一个真家伙——手枪。此事引发众多市民热议,有人支持,有人表示担忧。那么,交警究竟该不该配枪?为什么会配枪?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新形势下“全警作业”
交警有了新的装备需求
交警配枪,本意是更好地保护执法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不少市民却表示质疑:交警仅仅是道路秩序的维护者,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查纠交通违法,一般不会直接同暴力违法犯罪者接触,有别于刑警等。那么,是否真的有必要配枪巡逻?这样会不会在与市民的接触中反而对其造成危害?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交警的职能职责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新形势下,维稳、反恐早已不是治安、刑侦等部分警种的事,更需要全警作业、协同配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叶建昆给出了解读,“各地特别是交警支队、大队主要领导要着眼当前应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新形势、新情况,迫切需要加快单警装备和应急装备配备。”
据悉,近年来发生在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盗抢、杀人等治安、刑事案件不断增多,一旦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交警可能是最先发现事件、最先到达现场处置的警种之一。在联合协同作战过程中,交警又是查缉布控、卡口盘查的“排头兵”,需要加强枪支等武器装备保障。同时,交警作为一线实战警种,没有枪支等武器装备保障,将是对民警生命安全的最大威胁,更会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熟练使用各类警械,将是公安交警提升综合执法能力的关键。
交警配枪有法可依
我市一线交警21日起配枪上岗
“除了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在法律法规上,交警配枪确实也有法可依。”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1996年1月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除此之外,2008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警用文书包、手持台、警务通等装备,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警戒带等必备装备,根据需要还应当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简易破拆工具、防化服等装备。
为此,省交警总队依法根据四川各地交警的具体情况,对进行路面管控的交警进行配枪,自贡市交警支队也在21日对全市一线执勤执法民警、值班备勤民警正式实行配枪上岗。
分批轮训枪支使用
12种紧急情况下可使用枪械
由于交警最主要的职责,还是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配枪的情况并不常见。所以,如何训练交警射击技能、用枪规范,成为全面配枪的前提。
早在今年4月中旬,市交警支队分5批次对全市284名公安交警进行了全员轮训。此次轮训不仅设置了《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群众工作方法》等理论课程讲座,更是加强了警械使用、警务实战技战术训练,注重了武器使用、枪械分解组合,实弹射击训练等警务实战技能训练,并聘请四川警察学院教官强化了实战对抗演练模拟训练,旨在提升民警技战术水平。
那么,什么情况下,配枪交警允许开枪?在遇到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等12种紧急情形下,经警告无效的,执勤民警可以使用枪械。据悉,今后我市将加快交警单警装备和应急装备配备,健全应急装备仓储管理和调拨等机制,使民警加强在执法过程中的自我保护以及对人民群众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