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两项事项
2014-12-09 08:56:30
编辑:川图网 www.wepics.cn
川图网讯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永湘主持召开第十六届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自贡市民政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城市由314元/人·月升至330元/人·月,农村由1800元/人·年升至1980元/人·年按省上相关要求,我市决定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980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4年11月起执行。
公共租赁住房“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我市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使用、退出、管理及监督作出全面规定,两县参照执行。
该《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即由社区、街道、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由社区、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定期对住房救助对象、符合优先供应范围的和普通申请家庭分别轮候排序,配租房源中的30%需定向安置住房救助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等部门,按照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标准50%至70%确定;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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