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是提升执行能力的有效手段
2014-05-31 21:14:59
编辑:川图网 www.wepics.cn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转,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转向、一种矫正,体现的是一种境界、一种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是监督执纪,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干部,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要求部署上来,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的要求,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具体的讲,就是要做到以下三点。
找准定位,转职能。面对反腐倡廉新的形势和任务,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提升履职能力,必须把准定位,抓住重心,聚焦主业转职能。要抓住内设机构调整之机,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削减和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并对承担的任务、职责范围进行认真梳理,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主要责任部门,做到聚拢五指收战线,攥紧拳头打出去,真正把心思集中到主业上,把精力凝聚到落实中心任务上。
重在监督,转方式。要摒弃惯性思维、扬弃传统方法,大胆探索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签字背书等制度,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使监督检查方式由重对事向重对人、由包办代替向监督问责、由单打一向善借力、由运动式向常态化、由惩于已然向治于未然、由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务求实效,转作风。要真抓实做、善做善成,持之以恒抓好干部作风整治。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正风肃纪,狠刹“庸懒散慢玩浮”等不良风气。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坚决查处和纠正“四风”。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多出真招数、少来假把式,从解决问题入手,从具体工作抓起,对明确的任务,要绘制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抓到底、跟踪问效。
转,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转向、一种矫正,体现的是一种境界、一种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是监督执纪,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干部,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要求部署上来,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的要求,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具体的讲,就是要做到以下三点。
找准定位,转职能。面对反腐倡廉新的形势和任务,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提升履职能力,必须把准定位,抓住重心,聚焦主业转职能。要抓住内设机构调整之机,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削减和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并对承担的任务、职责范围进行认真梳理,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主要责任部门,做到聚拢五指收战线,攥紧拳头打出去,真正把心思集中到主业上,把精力凝聚到落实中心任务上。
重在监督,转方式。要摒弃惯性思维、扬弃传统方法,大胆探索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签字背书等制度,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使监督检查方式由重对事向重对人、由包办代替向监督问责、由单打一向善借力、由运动式向常态化、由惩于已然向治于未然、由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务求实效,转作风。要真抓实做、善做善成,持之以恒抓好干部作风整治。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正风肃纪,狠刹“庸懒散慢玩浮”等不良风气。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坚决查处和纠正“四风”。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多出真招数、少来假把式,从解决问题入手,从具体工作抓起,对明确的任务,要绘制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抓到底、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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