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斤西瓜不翼而飞 再次拷问城管底线!
2014-06-14 16:44:57
编辑:川图网 www.wepics.cn
说到城管这个老话题,大家都会不约而同的想到“城管又打人了”!可最近一条新闻不知怎么的,改变了我对城管往日的看法,兴许天气热了,也兴许是城管守法了,居然按照法规规定做事了。6月5日,安徽陆师傅在南京卖西瓜时,被城管扣留了货车。可取西瓜时发现,至少有700斤西瓜不见了,价值1500元。城管表示按相关规定,城管只扣车,不能扣像西瓜之类的生鲜物品,城管也没有帮助保管的义务。700斤西瓜不翼而飞,扣车城管竟然说不能扣留习惯之类的生鲜物品,城管也没有帮助保管的义务,那么西瓜去哪儿了呢?
西瓜消失在城管不懂法的世界里。一、鉴于陆师傅的遭遇,本人根据城管执法相关规定,查阅了此情形类处罚,法律规定在违法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情况下可以暂扣经营工具,但不能暂扣经营物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城管可以将车辆视为经营工具予以暂扣。这条明确规定并符合陆师傅的遭遇中,车辆被扣留的程序,可此条文也明确规定不得暂扣“经营物品”,安徽城管在暂扣经营工具时,不分违法当事人是否拒绝整改,直接将经营物品和经营工具一并暂扣,在700斤西瓜不翼而飞后,又宣称根据相关规定,城管没有义务保管,那请问按哪条法律将经营物品(西瓜)暂扣?再请问在城管执法所的西瓜难道被偷了吗?是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避嫌!
二、严格按照城管执法相关规定来说,城管在执法过程,应当对违法当事人违法经营时进行拍照或视频取证,行政执法中依法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城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被扣押的物品。被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二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留存证据后销毁。这项条款更加清楚的说明;(一)安徽城管对陆师傅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采取拍照和视频取证,这条新闻曝光5天,安徽城管没有任何照片和视频证明陆师傅违法经营;(二)700斤西瓜不翼而飞,这点没有履行到城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被扣押的物品;(三)700斤西瓜不翼而飞后,陆师傅所在地方城管没有在二日内通知其去接收处理。综上所述三小点,笔者认为陆师傅所在的地方城管没有按城管执法规定执法,就必须赔偿陆师傅被暂扣的经营物品损失。
西瓜消失在城管丧失执法过度里。近几年来,四川多地频发城管执法过度,引发群众矛盾事件,综合来说其根本问题,还是存在城管内部的人员素质和道德良心中,一个小商贩他违法经营,城管有权整改,但执法过度将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如何避免激发群众矛盾,减少城管与群众的冲突,笔者建议:一要健全体制,减少地方城管经费、彻底清查城管行业招聘临时工的现象,限制城管人数;二是要修正城管主要职责,将文明执法作为城管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打分者就是城管负责片区的商贩;三是提升城管素质,增加面试等重要程序。如此效仿,才能彻底杜绝类似于陆师傅700斤西瓜不翼而飞的事情或张三李四被某地城管殴打致死的新闻!
笔者呼吁:城管体制遏待解决!
西瓜消失在城管不懂法的世界里。一、鉴于陆师傅的遭遇,本人根据城管执法相关规定,查阅了此情形类处罚,法律规定在违法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情况下可以暂扣经营工具,但不能暂扣经营物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城管可以将车辆视为经营工具予以暂扣。这条明确规定并符合陆师傅的遭遇中,车辆被扣留的程序,可此条文也明确规定不得暂扣“经营物品”,安徽城管在暂扣经营工具时,不分违法当事人是否拒绝整改,直接将经营物品和经营工具一并暂扣,在700斤西瓜不翼而飞后,又宣称根据相关规定,城管没有义务保管,那请问按哪条法律将经营物品(西瓜)暂扣?再请问在城管执法所的西瓜难道被偷了吗?是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避嫌!
二、严格按照城管执法相关规定来说,城管在执法过程,应当对违法当事人违法经营时进行拍照或视频取证,行政执法中依法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城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被扣押的物品。被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二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留存证据后销毁。这项条款更加清楚的说明;(一)安徽城管对陆师傅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采取拍照和视频取证,这条新闻曝光5天,安徽城管没有任何照片和视频证明陆师傅违法经营;(二)700斤西瓜不翼而飞,这点没有履行到城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被扣押的物品;(三)700斤西瓜不翼而飞后,陆师傅所在地方城管没有在二日内通知其去接收处理。综上所述三小点,笔者认为陆师傅所在的地方城管没有按城管执法规定执法,就必须赔偿陆师傅被暂扣的经营物品损失。
西瓜消失在城管丧失执法过度里。近几年来,四川多地频发城管执法过度,引发群众矛盾事件,综合来说其根本问题,还是存在城管内部的人员素质和道德良心中,一个小商贩他违法经营,城管有权整改,但执法过度将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如何避免激发群众矛盾,减少城管与群众的冲突,笔者建议:一要健全体制,减少地方城管经费、彻底清查城管行业招聘临时工的现象,限制城管人数;二是要修正城管主要职责,将文明执法作为城管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打分者就是城管负责片区的商贩;三是提升城管素质,增加面试等重要程序。如此效仿,才能彻底杜绝类似于陆师傅700斤西瓜不翼而飞的事情或张三李四被某地城管殴打致死的新闻!
笔者呼吁:城管体制遏待解决!
责任编辑:T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