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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严禁”再出发,为党员干部戴上“紧箍咒”

一些党员干部“革命小酒天天醉”,结果“喝坏党风喝坏胃”,群众和家属意见一大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近下发通知,明确“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等“六个严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7月11日人民网)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地相继出台了关于干部禁酒的相关规定。尽管大部分党员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涉酒所引发的问题及负面影响比较突出,个别甚至酒后严重违法违纪,喝酒丢掉性命的案例也层出不穷。我们应该看到干部上班时间喝酒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极坏。
众所周知,各级推行“禁酒令”的目的很明显,一是防止公款吃喝,杜绝奢侈浪费;二是促进作风转变,改善干部形象。然而干部因酒曝光事件确屡屡发生,禁酒令为何屡不止。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一是领导不重视,一些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二是规定不严。很多地方出台的规定只是讲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但重要特殊接待除外,这样一来,有很多不重要不特殊也变成重要特殊了,人为地为饮酒开了一个口子。三是监督不到位。现在对酒后驾车处罚倒是挺严的,但对一般工作日饮酒的处罚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有规定也形同虚设。
笔者认为,此次广西“六个严禁”的出台,无疑是为那些还沉迷在“酒文化”中的干部敲警钟,戴上“紧箍咒”。我们相信只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对违法规定的干部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重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就能换回党员干部风清气正的风貌,得到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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